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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雪人>> (连载中...)

<<雪人>> (连载中...)

雪人
                     何九可
                           1
                    你走吧,不要回头
    “出发来南方这个城市的时候,是在和七虻分手的那个晚上。

    那天北方的天气出奇的好,阳光从茶色玻璃窗户里滤进来,匀在我脸上。我醒过来发现七虻还没有回来,在大大的双人床上翻过身踹掉被我几乎抱扁了的大公仔继续睡觉。
    快中午的时候,他忽然满嘴酒气的扑在我的身旁,红红的眼睛象一条叫嚣着的响尾蛇信子,脸上布满了不悦,穷凶极恶的摇晃着我的肩膀,直溜溜的盯着我的眼睛,用想一次看够我的眼神和终于艰难做出某个决定的表情,说,朵芮,分手就分手吧。
    好假,我对他说。

    重重摔门的声音突兀的在屋里的空气中扫荡开来,可能他对我的这个回答是不满意的,我不知所措的迷朦着眼,耳朵被回声震的发薨。
    我已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要求分手,但我记得这是他第一次在我说分手后没有哀求我反而说分手就分手,他第一次自己出去喝酒喝的半醉还彻夜不归。我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这种没骨气的男人,不会喝酒,喝酒了难免会耍点小脾气说错话的,绝对又象往常一样,不出一小时,又会象哈巴狗粘着主人一样回来求我。
    更重要的是,可能我并不爱他。和他在一起,也许仅仅是因为他喜欢我宠我对我好,而我,恰好寂寞,并且可以无限度拿他出气。

    我不需拿他和杉达比,杉达帅气幽默睿智,有男人味,集男人的优点于一身。而七虻,却什么都没有,没有优点,如果傻可以勉强算是优点的话,那他优点就很大了,因为他不是一般的傻,不是简单的傻,不只一点点的傻。
    从来都是我要什么就买什么,从来都是我说东他不敢指西,从来都是在我和他闹别扭的时候他来哄我,从来都是七虻照顾我承揽所有的家务,从来都是七虻在我撒娇说不想去工作的时候拍着胸口承诺,我养你了。
    其实女人不总喜欢男人对自己这样,会让人觉得没出息。
    当初我对衫达的好,也能和他对我的好比,可我对七虻的恶劣,似乎已经胜过我遭受的苦楚。
    但那又怎样呢。这个人,一切顺从,和他在一起,太久了,能有什么乐趣。况且,食物链本来就是大自然铁的规律,他这样待我,并不是我逼他的。

    我小眯了一会儿,才起床,我才没有担心他会真的和我分手,我笃定他会回来找我,只是感到肩膀一阵剧疼,象被鳄鱼的血盆大嘴撕裂然后咽下。我揉着胳膊懊恼的在微波炉和冰箱里翻找吃的,什么都没有了。
    七虻已经16个小时没有给我做饭了,16个小时,这个死七虻,我说分手你就能不给我做饭了吗,一定要罚你喝半勺辣椒油。
    饿着肚子煮面的时候,又一个小时过了,心情糟透了,竟然对本小姐的死活不闻不问,越想越气,决定在他回来的时候,加罚一勺辣椒油。
    于是我煮面,火开到最旺,一定要红过他那可恶的眼睛。火在扑扑的烤着铁锅的时候,我蹑手蹑脚的推开门,如果七虻是在躲楼道里赌气呢,他经常那样,我看见他还在一定要笑他,笑到他要哭出来,我也要重重的摔次门,直到他求我开门并且答应接受惩罚为止。
    可是他不在。
    那么楼下呢,我冲到阳台向楼下看去,还是没有他的人影,只有一对情侣在一起忘我的拥吻,我从嗓子深处哼一声,那个男人抬头看到一张愤怒的脸,脸部肌肉没有丝毫变化,转而低头继续啃着另一张急切的张大着的嘴巴。

    我开始有一点担心七虻,会不会真的生气,一个人总是闷着不发脾气来让我欺负的时候,可能怨恨积累起来,象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也说不定。
    那好,七虻你快点回来吧,我可以不让你喝你最讨厌的辣椒油了。
    拨七虻电话,关机。
    突然我有阵很揪心的疼,如果我真的没有七虻,会是怎样子的生活。
    第一次真正担心起他来,滋味还真是不好受。
    我给他的朋友一个个打电话过去问他现在在哪,都是说不在不清楚。
    挂完电话的时候,我心想,呸,你这都些是什么朋友。
    虽然我知道,七虻和我在一起的这半年来,已经不怎么和他的朋友联系了,他做事情的时候,总那么投入,投入到让人窒息。他总是以为我会和他一辈子都这样粘着的,而我,可能会不习惯的。

    记得曾经在他抱着我认真看电视的时候问过他,如果我不再爱你了,你还会如此这般来爱我吗,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是的,永远不变的。
    我还记得当时我僵硬的假笑,如果爱情,太多太重,是个牢笼,而对方又是那样傻的人,我就再也无法向他解释清楚爱情里什么叫做兼职什么叫全职了。
    心情掉落到了极点。

    而我现在,是那么的需要他,他却扬长而去。
    虽然到今天我还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真的爱七虻,但那有意义吗,在某个瞬间,在某一秒,在某句话后,在某个地点,我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的。
    我说我永远都爱他的时候,那一刻就是全部的永远。
    我并不希望他会以为我是骗他,我无法纠正感觉的走向和连续性,任何人都是做不到的,能控制的就不叫感情了,所以我才经常说分手,这个是不能怪我的。

    可是他并不能理解这点,这让我很难受。
    也许那是他的错,也许那是我的错。
    我甚至有时候会后悔和他在一起。

    七虻那样不起眼的人,混在人群里,是很难揪出来的,当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得从一个雪人说起。
北方的第一场雪,很大很大,那个上午,他打电话把正在睡觉的我从房间里叫下来,说,给你看个好多西。
我挺奇怪平时和七虻不是很熟,他怎么会叫我。
    随着他走了一段路,进了公寓旁的花园,看到好多人在围着一个很高很大的雪人拍照,雪人的额头上有三个字〈斯朵芮〉,那是我的名字。
    七虻兴奋的拨开围观者,说,这个就是我送给你的。
    我非常的开心,因为我知道他素来都是不讨厌我的,而我并不讨厌他,就要耍阴谋似的顺口说了句,那么这个雪人就我的咯?
    他挺着胸脯一脸自豪的说,是啊,不是你的是谁的。
    我说,好,那么委托你向这些与我的雪人合照的人收取费用,在雪人化掉之前,等你收到99块钱的时候,我就做你女朋友。
    七虻眼睛都亮了,说真的吗?
    我当然并没有当真,但还是笑着说,恩。
    他赶紧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递给我,说,这200多是自己的,全给你,免得你说我作弊,不准反悔哦。
    我接过钱,公主说话,白马难追!

    那天我很开心的就跳着跑开了,把他给我的钱一顿吃掉了一半然后到处闲逛,另外一半正愁没地方用的时候,看见一个花鸟市场,一个念头闪过,万一他真的挣到了99块钱怎么办,我要拼命说他收了假币吗,还是直接赖掉就好,那样做人就太不厚道了,不符合本姑娘远扬的芳名啊,那么我就买一只鸟送给他做他女朋友好了。
    我为自己的聪明得意的笑了一下,问一位面善的白胡子卖家,什么鸟是最经的起折磨,给我来一只。
    那位大爷慢吞吞且神秘的说,最经的起豁豁的不是鸟,是乌龟。
    我害怕他会对他将来的女朋友不好,摧残了生灵,想了想说,那买只乌龟吧。
    老大爷说,姑娘,一只五十。
    我说,那来俩吧。
    老大爷笑呵呵的说,给你挑挑,他们是一对,另外再送你个扁一点的缸吧,龟要呼吸的,不能放太多水。
    我给完钱感激的对大爷抛了个媚眼,大爷捋着白胡子咯咯的笑。
    天快黑的时候,他打电话来说,今天收不到99块钱,一共只要到74块钱,而且其中好多都是一毛一毛的,还说明天雪人化不掉,只要你不反悔就好。
    最后阴险的笑了一声就急匆匆把电话挂掉了。

    晚上我没有睡着,开始认真的考虑起来,他人一定不坏,第二天很迷茫的,还是做了他的女朋友。
    乌龟没有送他,不过在他搬来之后,一直都是他喂的,并且取了两个非常俗气的名字,叫〈美女〉和〈帅哥〉,虽然我们都分不清它们的性别,他一直要求管大一点的叫帅哥,我说男人应该听女人的,〈美女〉的名字就开始给大点的那只了。
    他嫌我经常一个星期都不给它们吃的,一喂就是一次性喂个把星期的。
    喂乌龟就象爱情,要细水长流的才会活的久,他总是那么说。

    可是他对爱情的态度,并没有象他喂乌龟时的那样,而是每顿都在喂一个星期的饭。
    每每想到他对我的好就会很感动,但是这种感动,并不能持久,毕竟,爱情和感动,不是等同的。
    我开始觉得我这样对他是在伤害他,而他,又改变不了我。
    那么,是不是分开更好些呢。也许他能更自由。
    我陷进了巨大的彷徨里。

    不知道呆呆的坐了多久,就象真的下了某种决心一样,或者,单纯只是出于吓唬,心里很沉。
    很迅速的收拾完行李,并没有拿完我自己的东西,我以为我会再回去的。就打了个车,到了火车站。
    我最后给他发了条信息,说,你走吧,不要回头。
    然后就随便买了张票,心想随便哪站下都可以。

    躺在车上的时候我让自己平静下来,避免去想关于他的从前和一切,对自己说,走了就是走了,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去改变的了。
    车窗外一片昏暗,一棵棵我不认识的树挺拔的排开,只有道旁灯一闪一闪的哭着说再见,看不到有人和我说着离别的话,没有人出来挽留我虚伪的义无返顾,为什么就没有电影里出现的狂奔的男人高喊着女人的名字求她留下。
    所以,电影总是很假的,或者说不可靠的。

    深夜的时候乘务员拿着钝器霸道的敲着每一个卧铺车厢立柱,大声的吆喝着,要到站了啊快点醒醒。并且乐此不疲的每走三步重复着一次,尽心尽力的骚扰到每一个人。
    我爬起来发觉脸颊上挂上了两行清凉的液状物。
    在手包里找纸巾的时候,发现了七虻的手机。我经常要求翻看七虻的手机,并且不允许他在陪我逛街的时候看别的女人,这个时候自己怎么那么笨,忘了这茬。

    开机。
    开机后我在众人的目光下抱着纸巾大哭了一场。
    那是一条未读信息,六小时前发自〈宝贝朵芮〉:你走吧,不要回头。
    你走吧,不要回头。
    那句话很象是我在对自己说的。”






                        2
                   电影院里的梦
    楚尚始终没有插话,眼神迷离,左手逆时针一停一顿的转动着水杯,杯底暧昧的蹭着桌面,发出缓缓轻轻的声响,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一直都在听。
    我说到口干,猛吸了一口快要烧到烟屁的过滤嘴,很畅快的吐了个半残废的烟圈,楚尚重重的咳嗽了一下,外加一个勉强的笑容,表示了他的即将窒息。
    我并不介意他是否会因为我的烟或者抽烟姿势问题而晕掉,因为我知道他偶尔也是抽烟的,在我没烟的时候还会递烟给我,只是不愿意他晕掉后,没有人听我说话,毕竟,现在能听我讲话的人,只有楚尚了。

   “递个烟灰缸给我吧,”我会意的冲他笑了一笑,“我知道熏到你了。”
   “就弹在地上吧,我只是不习惯烟里搀杂着薄荷的味道,不纯。”
    “七虻也是这么说的。”
    “是吗?”楚尚的发问很突然,没有重音,语调凭空消失在烟雾里,就象蜷缩在墙角里很久很久的壁虎摇摆着尾巴。
    “恩”,看到楚尚发现我在盯着他,我把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开,“和衫达分手的时候开始抽的,七虻在我抽烟的时候都不愿意和我太近,他说女烟都杀精。”
    “他没有说抽烟对身体不好,叫你别抽?”
    “你害怕杀精吗?”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无所谓。”楚尚在我们围坐着的桌子的另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你不在乎这个?”
    “恩。”
    “怪人”。

    之后他很长时间没有说话,却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摸出个什么,清脆的打火声音,也点着了一枝。
    “那你说我纯吗?”
    “你?”楚尚叼着烟,只能咧开嘴角挤出个含糊的字。这是他从读书时代保留下来的习惯,那时候他笨到了极致,做不出题就傻傻的咬着支笔捧着本书到我的面前敲着我脑袋咧开嘴拽拽的问着。
    “恩。”
     楚尚没有看我,从嘴里卸下烟,架在他面前的烟灰缸上,“女人无所谓纯不纯的分别,只有装不装的分别”。
    “哦”,对于这个回答,我一时语塞。
    “你这一个月来没回北方找过他吗?”楚尚回到原来的话题。
    “没必要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是联系不上了。”
    “哦,你说过的,他手机在你这里是吧。”
    “是的。”
    “倒也是,这个年代,没了手机,就和蒸发了一样。”
    “可我不知道回去有什么理由。”
    “还他手机啊,我觉得这个理由很好。”
    “是个好主意的。”

    “可是你又不想回去。”楚尚顿了一下,才说出这样不知是问句还是判断句的话。
    “可能吧。”
    “你正在考虑别的男人?”
    “暂时没这想法,有的话怎么会来找你。”
    “找我怎么了,我又不会破坏别人的感情。”
    “恩,你是个好人。”
    “我倒不觉得。”楚尚把脸转向了窗外,“衫达下个星期会过来。”
    “哦”,我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要不要我告诉他你已经走了?”
    “那倒不用吧,只是我不想见他。”
    “他又没说是要见你的。”
    “随便。”如果是这样,我觉得那更好。
   
    “11点了,你要不要就在我家睡。”
    “无所谓。”
    12点半,睡不着,我从沾染着他那小孩子味道的床上爬起来,把蜷在沙发里轻轻打鼾的他拽到了楼下。
    “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睡觉。”
    “我不喜欢你家没有大公仔的床。”
    原来味道这种东西,是这么的奇怪。
   
    “到电影院的这段路不远,就在这条街的尽头,我是向来都是用走的,”楚尚说。
途径便利店的时候,我眨眨眼叫他停下,买了三个听装啤酒。
    “你能喝这么多?”他很惊讶的表情,睫毛好看的翘起,象芭比。
    我打开了一听,大灌了一口,味道好涩。
    “这些都是买给你的,我尝尝有没有毒。”我转而巧笑倩兮的说。
    楚尚惊讶的张大着嘴巴,“你眼睛都快笑成孙悦的了。”
    可是最后他还是全喝掉了我分配给他的任务。

    之后楚尚在路过另一家便利店时买了三听一样的啤酒,只是多了一些其他的零食。
    “这三听都是给你的。”他一脸认真的说。
    “你是劣等鹦鹉吗。”
    可我还是喝了一听半,不是我喝不了,是那酒实在太苦,便从他手上抢来了更加诱人的零食,是我最喜欢的牛肉干和QQ糖,而喜欢这些食物,却一直被他敲着我脑袋嘲笑我是没品位的猪。但他还是记得我喜欢吃这个的。顺着灯光,有开袋即食的字样,于是我真的开了袋就猛吃起来。
    他干掉了我剩下的酒,嘴唇上沾满了白白气泡,还一本正经的扭过头来讥讽,“吃东西的时候,别那么大口,不象个女人。”
    我哈哈的笑起来。
   
    夏末的晚上,微风拂过了清凉,长长的头发在额前凌乱的飞舞。
    楚尚似乎有点醉了,开始不停的唠叨着大学的事情。
    他说以前那个上课时总打哈欠的教高数的欠揍秃顶老头眼睛总是瞄着你胸的,你宿舍底下总是有人送着鲜花你却把卡片扔掉把花偷偷交给我叫我拿到花店卖掉,当初我们四个人的乐队是那么的红红到在全城都出名了去酒吧演出一场能挣够两个月的生活费却三天内就挥霍掉了,还有你唱歌其实蛮难听的但是当初我力挺让你当主唱主要是因为你长的凑合后来证明果然还是我眼尖,要毕业了乐队解散的时候你抱着我哭的时候比你和衫达之后分手了哭的还要凶,因为前面你用指甲掐了我。
    大致说的就是这些话,由于某些词咬的不是很清楚,我也只能依稀用自己的记忆去弥补着这样的理解了。
    我无法忍受一个男人比女人还八婆嘴,再次用指甲掐了他,他说了句人人都会说的字,“疼。”
   
    疼,此时我也是疼的。
    那些不复从前的往昔,象沙漏一样一点点镂空青春,玻璃漏颈的上方,越来越轻了,漂浮起来。
    我问他,“沙漏的命运你知道吗?”
    他大声的回问:“什么?”
    “沙漏的命运你知道吗?”我耐心极好的重复着,不禁夸一下自己真是天下难得淑女,能够对一头猪说着两遍相同的话。
   “什么?!”
    “你是个笨蛋。”这么近,还听不见吗。我贴着他的耳朵喊。
    “你才笨呢,笨到不知道有人爱过你。”后面那一句他噫语着。
    我听到他说这句话,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视线却巧妙的躲开了。
   
    一路晃悠着到了影院,进场。我的心也是一直晃悠的,却不知道现在,我是出场,还是该谢幕。
    爱情,有的时候就象是影院里的电影。你在屏幕里努力的表演着什么,你期望你有很多的观众,到最后你却发现他们看完电影的时候,还是会走掉的,你始终扮演的,不过是要给你自己看的,你想要的无非就是你自己的假想,最终留下来陪你自己的,终究还是你自己。

    拿着票推开门,却发现人并不是很多,三三两两的散落在四处,且前排是大多是空的。
我们假装很绅士的在后排落座,有些男人专心的摸着怀里的美人,有些男人听见我们的到来,放下捏在手里的某处对方的身体突出的部位,仰起头张望了一眼,转而继续蹂躏着心爱的另一半。
   “好恶”。我说。
     楚尚此时不再说话,只是安静的在我身旁蒙蒙着眼睛看着大屏幕。
   
    这晚,电影说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发誓我真的连电影的名字都没有记住,只知道是夜场三部电影连放,其中一部好象是法国电影,似乎是说着你个老男人是如何痛苦的追求着一个年轻的放浪的女子。当然,我睡觉前看的,也就这一部。
    电影里说,如果你没有青春,那么你最好不要用爱情的去赌别人的青春。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但好象这个是并不重要的。
     大多数人看电影只是用来消遣,用来打发时光的,他们并不能记住电影的名字,电影里所说的内容,而他们需要看的,仅仅就是电影而已,画面一闪而过,没有丝毫眷恋的,就象他们对待爱情那样。
   
    楚尚是在第一部电影进行到三分之一的时候睡着的,这是我们所看到的第一部,早来的看没看过他们的不同于我们的第一部,我并不关心。大屏幕上的老男人在鹅毛大雪里正向给他追求的人温柔送着玫瑰花,左右的人或许是因为感情所致,纷纷又接起吻来。
    楚尚微微发出鼾声,头由于颈部无意识使力的缘故,前后颤颤的摇晃起来,象一站一站不知疲倦的急停又开动的地铁,又象年老的迎着瑟瑟的海风伸缩着脖子等待丈夫凯旋着的母企鹅。
    我想把头往椅背上靠过去的时候,楚尚的头,却贴在了我的肩膀。
   
    我闻着楚尚孩子味的气息,在些许嘈杂的影院,却觉得得到了片刻的宁静,也睡着了。
    这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一个关于雪天的梦,梦里,鹅毛般的大雪摇摆着落到衫达的衣袖和我的裙摺上,衫达搂着我的肩膀,对我缓缓的说着雪人的故事。
   
    冬天,一个王子在森林里游玩的时候迷路了,看见了一个美丽的雪人。
王子爱上了这个雪人,并且说,我愿意不回王宫,我要一直陪在你的身边。
    雪人没有说话。
    王子开始每天摘来水果吃,每天喝着河水,每天都守在雪人的旁边。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
    王子问,你喜欢我吗。
    雪人没有说话。
    王子说,我喜欢你。
    雪人想哭,但是她没有眼泪。王子发现了她眼睛里晶莹的东西。
    王子紧紧的抱住了雪人,说我爱你,我爱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雪人没有出声。
    王子越抱越紧,他觉得他抱住的,就是他的全世界。雪人终于第一次感觉到了温暖,下巴架在王子的肩膀上,露出了第一个灿烂美丽的笑容。
    过了好久好久,他收回臂膀想看看他心爱的雪人的脸,雪人却早已化成了水,和他的眼泪一起四处流淌。
Life is too short to have loving anyone for a long time,because of the joke for our love but believ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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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朵芮
    早晨在影院里醒来的时候,我努力回想着晚上的梦,那梦里面衫达讲述的故事,我试图完整的原汁原味的转述给楚尚,还想问好象这个故事是没有结局的,或许可以一起商量着这个梦的结局到底会是什么。
    扭过头看我身边,却没有楚尚的人影,只有一份尚热的早点。


    我重重鄙视了一下这份早点,因为我是没有洗刷的,他要么忘了这点,要么就是认为我是个邋遢的人,无论是哪种,都是不可容忍的。
    楚尚今天是要去上班的,我知道,并且藉此安慰着自己。
他不象我,我只是靠着投稿,写着蹩脚的小说赚人眼泪,同时还要看编辑的脸色,并且要保证跟上时代潮流不写错别字,还要做不反国家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写手,三流写手。他却已然是某某大企业的市场运营官,富足,衣领白白,出入上流社会集会的地方,花钱大手大脚无须担心,滋润体面到有些离谱。
    一年不见,分别已经很明显了,我兀自的想着。
    我不知道“无职业写手”这个算不算是我的职业,但至少它也能供的上我吃饭的,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可能我总是习惯漂泊的,尽管我曾经对漂泊两个字那么的咬牙切齿深恶痛绝。
    冥冥之中总会有很多的不确定,不确定因素,也就意味着可以更加不受拘束,这是任何事物的天性。
    或许,也会是我的天性。渴望安逸,但在安逸的时候,梦想着去冒险。曾经对七虻任性无比,曾经对衫达温柔离奇,这都是我,都是真的自己,我并不知道前后硕大反差的根源是什么。
   
    我并没有打电话给楚尚,因为这是我这一个月来见他的第三次了。
    第一次,是在一个月前刚到这个城市的那个晚上,我走投无路,拨通了他的号码,住在他给我买单的酒店,他问我为什么要来,我哭着一直摇头不语,那天深夜我很没气质的抽泣着睡着的时候他就消失了。
    第二次,是我约他在一个酒吧见面,见面的成果是,他给我介绍了份正常人用脚趾头想想都会觉得满意的工作,我却觉得不合适,他便开始敲起我的脑袋说斯朵芮你还是这个老样子你还想不想过日子。我觉得这样的话应该是老夫老妻之间说的,就警告我感觉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并且不准再碰我的头。他点头郑重的答应后的三分钟就忘记了,又开始在我的头上敲了起来。我说我变笨了全是因为你敲的,所以你的工资应该全部赔偿给我做精神损失费。他好看的笑了出来,象张国荣,并且说了句很不配他那笑容的话:“你很象个婆娘”。之后他领我在市中心给我租了处房,他一下子付了半年的房租,我说我是还不起你的。他咯咯的笑,拍着我脑袋说,无所谓,婆娘。紧接着是我补上去的一脚利落的回旋踢。
    此后他一直消失到昨晚,何况昨晚是我偷偷去了趟南方回来,心情实在很不好才主动找他的,我很想找个人说说话。畅快的说完了所有有关七虻的怀念,但是,我却隐瞒了我回过北方的行踪。因为这个是秘密,我并不想全让他知道,我需要的,可能仅仅是宣泄,部分宣泄,部分留给自己。
    这就是第三次见面了,他又是诡异的消失,象断电的瞬间整个屋子黑下来的突然,象被阳光曝晒着的雾散失的彻底,或者是某天如晴天霹雳一样听说某个人死去那样的悲戚。
   
     死,到底是怎样的东西呢。
    壮硕的渔夫在某个雨夜葬身鱼腹,彪悍的牧人在某个晌午跌落山谷。
    我总是倔强的以为,死,是强者才拥有的终结,是他们对于一个错误付出的代价。懦夫的那种无聊的自杀游戏,只能算是绝望的挣扎或者扭曲的自残,不能算是死的。
    如果活着的人不明白为什么活着的,那也就不要去想死这个问题了,越俎代庖了已经。
    我就是属于这种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的人,我压根就不去想这个问题。
     而楚尚的消失,就意味着我要独自面对着灰蒙蒙的天空和无边无际的无聊,面对着瘫软的象尸体的泡面和僵硬的没有丝毫营养的面包,面对着现代化高科技并且高辐射的电脑和恶心并且没有人性的编辑无休止的催稿。


    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的恐怖,原来楚尚的作用是那么的美好。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有敲一下自己脑袋的冲动。
    男人的作用,大体都是这样的,并不是单单他如此,如果有七虻在,我应该是活的很轻松的。
   
    楚尚说,女人的分别是在于装和不装。
    那男人到底是有怎样的分别呢。
    这个是我当下迫切想要知道的问题。
    纯或者不纯?穷或者不穷?帅或者不帅?笨或者不笨?
   
    楚尚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这天的下午。
    在我假装很开心的一个人象个正常的笨女人那样去逛街购物,骗了自己整整一个上午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吐了。因为于我,根本不需要那些虚伪的衣着,掩饰大屁股的连衣裙,或者会撒谎的假睫毛。这些这些,我都是不需要的,我屁股很小,并且睫毛很长很漂亮,我无须往脸上涂着擦着那些无聊无用的东西。
    接楚尚电话的时候,我刚刚好正在按下信息的发送键,信息当然也就是发给楚尚的。我把我的问题发了过去。
看到手机通话状态,我赶忙提到耳朵旁,电话里他说他在敲我的门,并且努力的咣咣咣的用指关节砸着铁,以佐旁证。
真是自虐。
   
    他并没有解释为什么在我没有醒来的早晨离奇失踪,我也没有问,因为我觉得此时我心情大好,如果他说他是去会女友的,那将会很扫兴。
    如此帅气阳光的楚尚,我想是不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他的,毕竟大学时期他和衫达曾经是多少少女心里的白马王子,并且他现在也很有钱。奇怪的是他大学里并未恋爱过。
    他在我的面前表现的很坦荡,只是偶尔,会有一些举措看起来有点奇怪。
   
    让开门让他进屋的时候,发现他的脸上红三条印痕。
    “被掴了?”
    “可以这么说。”说话时那无所谓的表情就象每天都会挨几耳光而且吃耳光就和吃米饭一样,我在心里为这个可怜的孩子祈祷,阿门。
    “男的女的?”
    “都有。”
    “老总情敌?黑帮绑票?遭遇劫匪?情人纠纷?或者你见义勇为?”我发挥了想象力丰富的特长,并且已经在瞬间构思出若干种情况下的故事情节。如果允许的话,我希望我的构思能写成剧本,而他就是那可怜的得再挨N次耳光并且被导演一直喊“咔,耳光扇的不够力度”、“咔,你该表现出疼的啊”的男主角。
   
    他坐到椅子上,翘起腿,点燃了一支烟。
    “和女朋友分手,就被打了。”
    “女朋友漂亮吗?为什么要分手?”
    “分手就是因为她不漂亮。”
    我还想说点什么,可是他一句话刚好回答了我两个问题,所以我一时短路,还没足够的时间去想后面的问题。
    “你有看过我一个朋友,何九可的《守着寂寞的女人》?”
    “没有。”我发誓听都没听说过这个人,而且一听名字就知道是红不了的人,既然红不了,那我没听说过就不稀奇了,毕竟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在宋庄走错路碰到的人都说自己是艺术家,在大街比谁穿的更少有时候还能叫行为艺术,还有一些人用下半身做所谓的意境拼凑着狗P不通的长短句,拧巴拧巴着楞说自己就是一诗人,你们都诗人了那我还不早就蔡文姬李清照了。


    “那小说里面说,嘉茂顶层能上去放烟花的,那你说我们能上金茂顶层放烟花去吗?”
    “替我向那个什么八可九可的转述一下我对他的鄙视,现在都讲八荣八耻了,还叫那么俗的名字,还有八荣八耻明显就告诉你不能在市区放烟花的,白痴。”
    楚尚的脸上立即被烫上了两个刺青大字:“无语”。
   
    “有句古语怎么说来的,近猪者肥,浸墨着黑,有这么个白痴的朋友,你智商肯定高不了。”
    “那你不也即将要被我传染了?”楚尚终于咧着嘴笑了起来,挪着宽厚的肩膀无耻的靠向了我。
其实他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阳光里带着邪气,象个孩子。那么帅,我想,常常笑起来的嘴巴,亲起来一定是甜的。打住打住,怎么能对一个孩子动邪念呢,向我主耶酥观音菩萨如来佛祖保证,我绝对不是有心的,对于好看的男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动心嘛。
   
    心里小挣扎了一下,术语称为悸动,俗话叫做发春。在此尽量不要取后者,俗话毕竟很俗,人家都说本姑娘仙女下凡不食人间烟火的,父皇玉帝保佑,让我再做回仙女吧。
    就在这刹那,镜头一切,楚尚机警的把脖子向后一缩,我发现了一件大为尴尬的事情。
   
    我发现我的右手在楚尚的脸和嘴唇间来回摩挲着,而他把脖子缩了回去,就象看到玛雅人一样的看着我。
    我不知道这一切持续了多久,并且我应该很陶醉。
    我的脸一定很红,因为烫。
   
    “我去用凉水冲下脸,”他把外套脱下,撂在了椅子上,“建议你也冲一下。”
    “卑鄙。”
    “呵呵,彼此彼此。”
   
    他进了盥洗室后,啪一声,从他外套口袋里掉出了手机。
    我努力平静了下来,拍拍胸口,跟自己说,好朋友嘛,摸下总是可以的。
    把他的手机从地上捡了起来,屏幕不停的闪着一条新信息。
    按了读取,拿近一看再看,“宝贝朵芮”。确认了号码,的确是我发的。
   
    心神不宁,血液循环速度剧增。
    熟悉的昵称。
    难道…难道…难道…
    脑袋嗡的一下炸开了。
   
    还在毁灭证据的时候,楚尚就拿着一条白色毛巾边擦着脸边边推开了盥洗室的门,恰好看到了拿着他手机慌张乱按的我。
    他大摇大摆的走近我,冷不丁敲起我脑袋。
    “你手机掉地上了,我给你捡起来的。”献上一个谄媚的笑。
    “是吗?确定不是偷窥?”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无辜到死的表情我还是经常会用到的,例如这里。
    “那你慌什么。”
   
    我想楚尚当时是在打电话给我的,而我发的信息被他匆忙的一挂电话,就应该没有看到,所以,我删掉了,就说明我已经毁尸灭迹了,对啊,那我慌什么。
    “其实我很想对你说一件事,你不要生气。”我低下了头,弄出了个清纯无比的害羞状。
    “说吧,我不生气。”
    “真不生气?”我想我眨巴着的眼睛应该和兔子的一样。
    “恩。爱上我了?我不生气的,你真心来爱我的话,还是可以考虑的。”他得意着,思量着我的表白,毛巾来回搓着脸。
    “其实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想和我结婚?这个…我们还没处过呢…我得问问我爸妈,还要看你表现好不好咯。”他快美上西天了,说完干脆咬住了毛巾,两手抱在胸前,等待着他心里设想的我的求婚。
    “其实也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你倒是是说啊。”
    “你咬着的毛巾是用来擦脚的。”
    “…”
     “…”
   
    “男人应该是怎样的去区分?”末了,我终于记起忍不住还是想要问他的问题。
    “喜欢你的或者不喜欢你的。”藐视一切的表情和声音。
    但紧接着在他背过身想拉开门出去的时候,我问他;“你喜欢过我吗?”
    他踉跄着跌开了一跤。
Life is too short to have loving anyone for a long time,because of the joke for our love but believ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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