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 (连载中...)
雪人
何九可
1
你走吧,不要回头
“出发来南方这个城市的时候,是在和七虻分手的那个晚上。
那天北方的天气出奇的好,阳光从茶色玻璃窗户里滤进来,匀在我脸上。我醒过来发现七虻还没有回来,在大大的双人床上翻过身踹掉被我几乎抱扁了的大公仔继续睡觉。
快中午的时候,他忽然满嘴酒气的扑在我的身旁,红红的眼睛象一条叫嚣着的响尾蛇信子,脸上布满了不悦,穷凶极恶的摇晃着我的肩膀,直溜溜的盯着我的眼睛,用想一次看够我的眼神和终于艰难做出某个决定的表情,说,朵芮,分手就分手吧。
好假,我对他说。
重重摔门的声音突兀的在屋里的空气中扫荡开来,可能他对我的这个回答是不满意的,我不知所措的迷朦着眼,耳朵被回声震的发薨。
我已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要求分手,但我记得这是他第一次在我说分手后没有哀求我反而说分手就分手,他第一次自己出去喝酒喝的半醉还彻夜不归。我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这种没骨气的男人,不会喝酒,喝酒了难免会耍点小脾气说错话的,绝对又象往常一样,不出一小时,又会象哈巴狗粘着主人一样回来求我。
更重要的是,可能我并不爱他。和他在一起,也许仅仅是因为他喜欢我宠我对我好,而我,恰好寂寞,并且可以无限度拿他出气。
我不需拿他和杉达比,杉达帅气幽默睿智,有男人味,集男人的优点于一身。而七虻,却什么都没有,没有优点,如果傻可以勉强算是优点的话,那他优点就很大了,因为他不是一般的傻,不是简单的傻,不只一点点的傻。
从来都是我要什么就买什么,从来都是我说东他不敢指西,从来都是在我和他闹别扭的时候他来哄我,从来都是七虻照顾我承揽所有的家务,从来都是七虻在我撒娇说不想去工作的时候拍着胸口承诺,我养你了。
其实女人不总喜欢男人对自己这样,会让人觉得没出息。
当初我对衫达的好,也能和他对我的好比,可我对七虻的恶劣,似乎已经胜过我遭受的苦楚。
但那又怎样呢。这个人,一切顺从,和他在一起,太久了,能有什么乐趣。况且,食物链本来就是大自然铁的规律,他这样待我,并不是我逼他的。
我小眯了一会儿,才起床,我才没有担心他会真的和我分手,我笃定他会回来找我,只是感到肩膀一阵剧疼,象被鳄鱼的血盆大嘴撕裂然后咽下。我揉着胳膊懊恼的在微波炉和冰箱里翻找吃的,什么都没有了。
七虻已经16个小时没有给我做饭了,16个小时,这个死七虻,我说分手你就能不给我做饭了吗,一定要罚你喝半勺辣椒油。
饿着肚子煮面的时候,又一个小时过了,心情糟透了,竟然对本小姐的死活不闻不问,越想越气,决定在他回来的时候,加罚一勺辣椒油。
于是我煮面,火开到最旺,一定要红过他那可恶的眼睛。火在扑扑的烤着铁锅的时候,我蹑手蹑脚的推开门,如果七虻是在躲楼道里赌气呢,他经常那样,我看见他还在一定要笑他,笑到他要哭出来,我也要重重的摔次门,直到他求我开门并且答应接受惩罚为止。
可是他不在。
那么楼下呢,我冲到阳台向楼下看去,还是没有他的人影,只有一对情侣在一起忘我的拥吻,我从嗓子深处哼一声,那个男人抬头看到一张愤怒的脸,脸部肌肉没有丝毫变化,转而低头继续啃着另一张急切的张大着的嘴巴。
我开始有一点担心七虻,会不会真的生气,一个人总是闷着不发脾气来让我欺负的时候,可能怨恨积累起来,象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也说不定。
那好,七虻你快点回来吧,我可以不让你喝你最讨厌的辣椒油了。
拨七虻电话,关机。
突然我有阵很揪心的疼,如果我真的没有七虻,会是怎样子的生活。
第一次真正担心起他来,滋味还真是不好受。
我给他的朋友一个个打电话过去问他现在在哪,都是说不在不清楚。
挂完电话的时候,我心想,呸,你这都些是什么朋友。
虽然我知道,七虻和我在一起的这半年来,已经不怎么和他的朋友联系了,他做事情的时候,总那么投入,投入到让人窒息。他总是以为我会和他一辈子都这样粘着的,而我,可能会不习惯的。
记得曾经在他抱着我认真看电视的时候问过他,如果我不再爱你了,你还会如此这般来爱我吗,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是的,永远不变的。
我还记得当时我僵硬的假笑,如果爱情,太多太重,是个牢笼,而对方又是那样傻的人,我就再也无法向他解释清楚爱情里什么叫做兼职什么叫全职了。
心情掉落到了极点。
而我现在,是那么的需要他,他却扬长而去。
虽然到今天我还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真的爱七虻,但那有意义吗,在某个瞬间,在某一秒,在某句话后,在某个地点,我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的。
我说我永远都爱他的时候,那一刻就是全部的永远。
我并不希望他会以为我是骗他,我无法纠正感觉的走向和连续性,任何人都是做不到的,能控制的就不叫感情了,所以我才经常说分手,这个是不能怪我的。
可是他并不能理解这点,这让我很难受。
也许那是他的错,也许那是我的错。
我甚至有时候会后悔和他在一起。
七虻那样不起眼的人,混在人群里,是很难揪出来的,当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得从一个雪人说起。
北方的第一场雪,很大很大,那个上午,他打电话把正在睡觉的我从房间里叫下来,说,给你看个好多西。
我挺奇怪平时和七虻不是很熟,他怎么会叫我。
随着他走了一段路,进了公寓旁的花园,看到好多人在围着一个很高很大的雪人拍照,雪人的额头上有三个字〈斯朵芮〉,那是我的名字。
七虻兴奋的拨开围观者,说,这个就是我送给你的。
我非常的开心,因为我知道他素来都是不讨厌我的,而我并不讨厌他,就要耍阴谋似的顺口说了句,那么这个雪人就我的咯?
他挺着胸脯一脸自豪的说,是啊,不是你的是谁的。
我说,好,那么委托你向这些与我的雪人合照的人收取费用,在雪人化掉之前,等你收到99块钱的时候,我就做你女朋友。
七虻眼睛都亮了,说真的吗?
我当然并没有当真,但还是笑着说,恩。
他赶紧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递给我,说,这200多是自己的,全给你,免得你说我作弊,不准反悔哦。
我接过钱,公主说话,白马难追!
那天我很开心的就跳着跑开了,把他给我的钱一顿吃掉了一半然后到处闲逛,另外一半正愁没地方用的时候,看见一个花鸟市场,一个念头闪过,万一他真的挣到了99块钱怎么办,我要拼命说他收了假币吗,还是直接赖掉就好,那样做人就太不厚道了,不符合本姑娘远扬的芳名啊,那么我就买一只鸟送给他做他女朋友好了。
我为自己的聪明得意的笑了一下,问一位面善的白胡子卖家,什么鸟是最经的起折磨,给我来一只。
那位大爷慢吞吞且神秘的说,最经的起豁豁的不是鸟,是乌龟。
我害怕他会对他将来的女朋友不好,摧残了生灵,想了想说,那买只乌龟吧。
老大爷说,姑娘,一只五十。
我说,那来俩吧。
老大爷笑呵呵的说,给你挑挑,他们是一对,另外再送你个扁一点的缸吧,龟要呼吸的,不能放太多水。
我给完钱感激的对大爷抛了个媚眼,大爷捋着白胡子咯咯的笑。
天快黑的时候,他打电话来说,今天收不到99块钱,一共只要到74块钱,而且其中好多都是一毛一毛的,还说明天雪人化不掉,只要你不反悔就好。
最后阴险的笑了一声就急匆匆把电话挂掉了。
晚上我没有睡着,开始认真的考虑起来,他人一定不坏,第二天很迷茫的,还是做了他的女朋友。
乌龟没有送他,不过在他搬来之后,一直都是他喂的,并且取了两个非常俗气的名字,叫〈美女〉和〈帅哥〉,虽然我们都分不清它们的性别,他一直要求管大一点的叫帅哥,我说男人应该听女人的,〈美女〉的名字就开始给大点的那只了。
他嫌我经常一个星期都不给它们吃的,一喂就是一次性喂个把星期的。
喂乌龟就象爱情,要细水长流的才会活的久,他总是那么说。
可是他对爱情的态度,并没有象他喂乌龟时的那样,而是每顿都在喂一个星期的饭。
每每想到他对我的好就会很感动,但是这种感动,并不能持久,毕竟,爱情和感动,不是等同的。
我开始觉得我这样对他是在伤害他,而他,又改变不了我。
那么,是不是分开更好些呢。也许他能更自由。
我陷进了巨大的彷徨里。
不知道呆呆的坐了多久,就象真的下了某种决心一样,或者,单纯只是出于吓唬,心里很沉。
很迅速的收拾完行李,并没有拿完我自己的东西,我以为我会再回去的。就打了个车,到了火车站。
我最后给他发了条信息,说,你走吧,不要回头。
然后就随便买了张票,心想随便哪站下都可以。
躺在车上的时候我让自己平静下来,避免去想关于他的从前和一切,对自己说,走了就是走了,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去改变的了。
车窗外一片昏暗,一棵棵我不认识的树挺拔的排开,只有道旁灯一闪一闪的哭着说再见,看不到有人和我说着离别的话,没有人出来挽留我虚伪的义无返顾,为什么就没有电影里出现的狂奔的男人高喊着女人的名字求她留下。
所以,电影总是很假的,或者说不可靠的。
深夜的时候乘务员拿着钝器霸道的敲着每一个卧铺车厢立柱,大声的吆喝着,要到站了啊快点醒醒。并且乐此不疲的每走三步重复着一次,尽心尽力的骚扰到每一个人。
我爬起来发觉脸颊上挂上了两行清凉的液状物。
在手包里找纸巾的时候,发现了七虻的手机。我经常要求翻看七虻的手机,并且不允许他在陪我逛街的时候看别的女人,这个时候自己怎么那么笨,忘了这茬。
开机。
开机后我在众人的目光下抱着纸巾大哭了一场。
那是一条未读信息,六小时前发自〈宝贝朵芮〉:你走吧,不要回头。
你走吧,不要回头。
那句话很象是我在对自己说的。”
2
电影院里的梦
楚尚始终没有插话,眼神迷离,左手逆时针一停一顿的转动着水杯,杯底暧昧的蹭着桌面,发出缓缓轻轻的声响,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一直都在听。
我说到口干,猛吸了一口快要烧到烟屁的过滤嘴,很畅快的吐了个半残废的烟圈,楚尚重重的咳嗽了一下,外加一个勉强的笑容,表示了他的即将窒息。
我并不介意他是否会因为我的烟或者抽烟姿势问题而晕掉,因为我知道他偶尔也是抽烟的,在我没烟的时候还会递烟给我,只是不愿意他晕掉后,没有人听我说话,毕竟,现在能听我讲话的人,只有楚尚了。
“递个烟灰缸给我吧,”我会意的冲他笑了一笑,“我知道熏到你了。”
“就弹在地上吧,我只是不习惯烟里搀杂着薄荷的味道,不纯。”
“七虻也是这么说的。”
“是吗?”楚尚的发问很突然,没有重音,语调凭空消失在烟雾里,就象蜷缩在墙角里很久很久的壁虎摇摆着尾巴。
“恩”,看到楚尚发现我在盯着他,我把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开,“和衫达分手的时候开始抽的,七虻在我抽烟的时候都不愿意和我太近,他说女烟都杀精。”
“他没有说抽烟对身体不好,叫你别抽?”
“你害怕杀精吗?”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无所谓。”楚尚在我们围坐着的桌子的另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你不在乎这个?”
“恩。”
“怪人”。
之后他很长时间没有说话,却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摸出个什么,清脆的打火声音,也点着了一枝。
“那你说我纯吗?”
“你?”楚尚叼着烟,只能咧开嘴角挤出个含糊的字。这是他从读书时代保留下来的习惯,那时候他笨到了极致,做不出题就傻傻的咬着支笔捧着本书到我的面前敲着我脑袋咧开嘴拽拽的问着。
“恩。”
楚尚没有看我,从嘴里卸下烟,架在他面前的烟灰缸上,“女人无所谓纯不纯的分别,只有装不装的分别”。
“哦”,对于这个回答,我一时语塞。
“你这一个月来没回北方找过他吗?”楚尚回到原来的话题。
“没必要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是联系不上了。”
“哦,你说过的,他手机在你这里是吧。”
“是的。”
“倒也是,这个年代,没了手机,就和蒸发了一样。”
“可我不知道回去有什么理由。”
“还他手机啊,我觉得这个理由很好。”
“是个好主意的。”
“可是你又不想回去。”楚尚顿了一下,才说出这样不知是问句还是判断句的话。
“可能吧。”
“你正在考虑别的男人?”
“暂时没这想法,有的话怎么会来找你。”
“找我怎么了,我又不会破坏别人的感情。”
“恩,你是个好人。”
“我倒不觉得。”楚尚把脸转向了窗外,“衫达下个星期会过来。”
“哦”,我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要不要我告诉他你已经走了?”
“那倒不用吧,只是我不想见他。”
“他又没说是要见你的。”
“随便。”如果是这样,我觉得那更好。
“11点了,你要不要就在我家睡。”
“无所谓。”
12点半,睡不着,我从沾染着他那小孩子味道的床上爬起来,把蜷在沙发里轻轻打鼾的他拽到了楼下。
“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睡觉。”
“我不喜欢你家没有大公仔的床。”
原来味道这种东西,是这么的奇怪。
“到电影院的这段路不远,就在这条街的尽头,我是向来都是用走的,”楚尚说。
途径便利店的时候,我眨眨眼叫他停下,买了三个听装啤酒。
“你能喝这么多?”他很惊讶的表情,睫毛好看的翘起,象芭比。
我打开了一听,大灌了一口,味道好涩。
“这些都是买给你的,我尝尝有没有毒。”我转而巧笑倩兮的说。
楚尚惊讶的张大着嘴巴,“你眼睛都快笑成孙悦的了。”
可是最后他还是全喝掉了我分配给他的任务。
之后楚尚在路过另一家便利店时买了三听一样的啤酒,只是多了一些其他的零食。
“这三听都是给你的。”他一脸认真的说。
“你是劣等鹦鹉吗。”
可我还是喝了一听半,不是我喝不了,是那酒实在太苦,便从他手上抢来了更加诱人的零食,是我最喜欢的牛肉干和QQ糖,而喜欢这些食物,却一直被他敲着我脑袋嘲笑我是没品位的猪。但他还是记得我喜欢吃这个的。顺着灯光,有开袋即食的字样,于是我真的开了袋就猛吃起来。
他干掉了我剩下的酒,嘴唇上沾满了白白气泡,还一本正经的扭过头来讥讽,“吃东西的时候,别那么大口,不象个女人。”
我哈哈的笑起来。
夏末的晚上,微风拂过了清凉,长长的头发在额前凌乱的飞舞。
楚尚似乎有点醉了,开始不停的唠叨着大学的事情。
他说以前那个上课时总打哈欠的教高数的欠揍秃顶老头眼睛总是瞄着你胸的,你宿舍底下总是有人送着鲜花你却把卡片扔掉把花偷偷交给我叫我拿到花店卖掉,当初我们四个人的乐队是那么的红红到在全城都出名了去酒吧演出一场能挣够两个月的生活费却三天内就挥霍掉了,还有你唱歌其实蛮难听的但是当初我力挺让你当主唱主要是因为你长的凑合后来证明果然还是我眼尖,要毕业了乐队解散的时候你抱着我哭的时候比你和衫达之后分手了哭的还要凶,因为前面你用指甲掐了我。
大致说的就是这些话,由于某些词咬的不是很清楚,我也只能依稀用自己的记忆去弥补着这样的理解了。
我无法忍受一个男人比女人还八婆嘴,再次用指甲掐了他,他说了句人人都会说的字,“疼。”
疼,此时我也是疼的。
那些不复从前的往昔,象沙漏一样一点点镂空青春,玻璃漏颈的上方,越来越轻了,漂浮起来。
我问他,“沙漏的命运你知道吗?”
他大声的回问:“什么?”
“沙漏的命运你知道吗?”我耐心极好的重复着,不禁夸一下自己真是天下难得淑女,能够对一头猪说着两遍相同的话。
“什么?!”
“你是个笨蛋。”这么近,还听不见吗。我贴着他的耳朵喊。
“你才笨呢,笨到不知道有人爱过你。”后面那一句他噫语着。
我听到他说这句话,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视线却巧妙的躲开了。
一路晃悠着到了影院,进场。我的心也是一直晃悠的,却不知道现在,我是出场,还是该谢幕。
爱情,有的时候就象是影院里的电影。你在屏幕里努力的表演着什么,你期望你有很多的观众,到最后你却发现他们看完电影的时候,还是会走掉的,你始终扮演的,不过是要给你自己看的,你想要的无非就是你自己的假想,最终留下来陪你自己的,终究还是你自己。
拿着票推开门,却发现人并不是很多,三三两两的散落在四处,且前排是大多是空的。
我们假装很绅士的在后排落座,有些男人专心的摸着怀里的美人,有些男人听见我们的到来,放下捏在手里的某处对方的身体突出的部位,仰起头张望了一眼,转而继续蹂躏着心爱的另一半。
“好恶”。我说。
楚尚此时不再说话,只是安静的在我身旁蒙蒙着眼睛看着大屏幕。
这晚,电影说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发誓我真的连电影的名字都没有记住,只知道是夜场三部电影连放,其中一部好象是法国电影,似乎是说着你个老男人是如何痛苦的追求着一个年轻的放浪的女子。当然,我睡觉前看的,也就这一部。
电影里说,如果你没有青春,那么你最好不要用爱情的去赌别人的青春。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但好象这个是并不重要的。
大多数人看电影只是用来消遣,用来打发时光的,他们并不能记住电影的名字,电影里所说的内容,而他们需要看的,仅仅就是电影而已,画面一闪而过,没有丝毫眷恋的,就象他们对待爱情那样。
楚尚是在第一部电影进行到三分之一的时候睡着的,这是我们所看到的第一部,早来的看没看过他们的不同于我们的第一部,我并不关心。大屏幕上的老男人在鹅毛大雪里正向给他追求的人温柔送着玫瑰花,左右的人或许是因为感情所致,纷纷又接起吻来。
楚尚微微发出鼾声,头由于颈部无意识使力的缘故,前后颤颤的摇晃起来,象一站一站不知疲倦的急停又开动的地铁,又象年老的迎着瑟瑟的海风伸缩着脖子等待丈夫凯旋着的母企鹅。
我想把头往椅背上靠过去的时候,楚尚的头,却贴在了我的肩膀。
我闻着楚尚孩子味的气息,在些许嘈杂的影院,却觉得得到了片刻的宁静,也睡着了。
这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一个关于雪天的梦,梦里,鹅毛般的大雪摇摆着落到衫达的衣袖和我的裙摺上,衫达搂着我的肩膀,对我缓缓的说着雪人的故事。
冬天,一个王子在森林里游玩的时候迷路了,看见了一个美丽的雪人。
王子爱上了这个雪人,并且说,我愿意不回王宫,我要一直陪在你的身边。
雪人没有说话。
王子开始每天摘来水果吃,每天喝着河水,每天都守在雪人的旁边。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
王子问,你喜欢我吗。
雪人没有说话。
王子说,我喜欢你。
雪人想哭,但是她没有眼泪。王子发现了她眼睛里晶莹的东西。
王子紧紧的抱住了雪人,说我爱你,我爱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雪人没有出声。
王子越抱越紧,他觉得他抱住的,就是他的全世界。雪人终于第一次感觉到了温暖,下巴架在王子的肩膀上,露出了第一个灿烂美丽的笑容。
过了好久好久,他收回臂膀想看看他心爱的雪人的脸,雪人却早已化成了水,和他的眼泪一起四处流淌。
Life is too short to have loving anyone for a long time,because of the joke for our love but believe 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