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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 发表于 2008-4-15 19:37

珊瑚虫blog追踪QQ侵权案

[b]南山法院判决已出:三年有期徒刑,罚没收入118万。[/b][color=#ff0000]法院对陈寿福律师的辩护意见及证据竟无任何分析解释![/color]

按照刑法,如果陈寿福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法定必备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b][color=#ff0000]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陈寿福是无罪的:[/color][/b]
[b]一、陈寿福主观上完全不具备犯罪故意!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腾讯公司是许可、支持、引导和受益的![/b]
  证据如下:
1、2004到2007年,腾讯官方网站一直提供珊瑚虫QQ的下载,直到现在,仍然能够从各大搜索引擎找到相应的网页快照。
  [url=http://www.coralqq.com/zhengju.html][color=#810081]【此证据在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点击此处查看截图。】[/color][/url]
2、“腾讯QQ2005正式版新品发布会”曾邀请陈寿福作为嘉宾参加,会中腾讯公司工作人员要求陈寿福给腾讯公司写一份有关腾讯QQ的功能建议书,同时希望陈寿福就腾讯公司应当为腾讯QQ软件提供什么样的接口,以方便于为第三方软件(包括珊瑚虫QQ软件)的开发提供便利提出建议。
  【此证据有证人出庭当庭作证,以及经过公证的多名证人提供的证人证言。】
3、腾讯公司产品部门人员一直与陈寿福保持联系,讨论相关技术问题。
  【此证据同样由证人出庭作证并提供了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

[b]二、陈寿福独立开发的珊瑚虫插件,与腾讯QQ是两种产品,并非修改腾讯QQ而来,其收益也是来源于网民对珊瑚虫插件的认可,并非违法所得![/b]
  陈寿福开发的珊瑚虫插件虽然必须与腾讯QQ共同使用,但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产品。腾讯QQ相当于电视机,珊瑚虫插件相当于DVD机,DVD机必须与电视机配合使用,难道可以说DVD机是由电视机修改而来?这个道理显而易见!

[b]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权威的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给出明确法律意见书即“陈寿福不构成刑事犯罪”![/b]

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涉及国家机密,法院有义务对判决结果进行解释
[color=#ff0000]对于以上事实和证据,南山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一句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即得出判决结果![/color]
[color=#ff0000][/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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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8年3月6日更新:
[/b]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提交给法院的补充证据是陈寿福两张银行卡的存款余额单,总共9万1千多元。
  检察院和陈的律师以及陈寿福本人对案件都无任何新观点需要陈述。
  在结束上述流程后,主审法官即宣布休庭,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不足10分钟。
  庭审结束后,陈的律师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补充证据与本案无任何关系。

  [b]案件回放:[/b]
  [b]2007年8月16日11时[/b],深圳警方对陈寿福进行讯问,陈寿福并无任何隐瞒,将全部事实作了说明。
  [b]2007年8月16日17时[/b],公安机关向陈寿福宣读刑事拘留决定。
  [b]2007年8月24日18时[/b],检察院批准对陈寿福进行逮捕。
  [b]2007年10月20日左右[/b],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25日律师开始阅卷。
  [b]2007年11月20日左右[/b],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法院。
  [b]2007年12月19日上午[/b],案件第一次庭审,双方当庭提交证据。
  [b]2007年12月24日下午[/b],案件第二次庭审,双方进行庭辩。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b]2008年1月7日[/b],来自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得出明确法律意见:“陈寿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b]2008年1月10日[/b],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b]2008年3月3日[/b],律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称需要再次开庭,理由是检查院提交了补充证据。
  [b]2008年3月6日下午[/b],案件第三次庭审,检方提交了陈寿福存款余额单。控辩双方均无新观点需述述,庭审在10分钟内结束。
附:
[url=http://www.lawtime.cn/zhishi/xsssf/dyscx/gongsuanjian/2007042964240.html][color=#0000ff]刑事诉讼法中审判时限的说明[/color][/url]
[url=http://www.coralqq.com/bhc.html][color=#0000ff]律师辩护词[/color][/url]
[url=http://www.coralqq.com/qisushu.html][color=#0000ff]检察院起诉书[/color][/url]
[url=http://www.coralqq.com/zhengju.html][color=#810081]腾讯许可珊瑚虫证据[/color][/url]
2008-3-6
helpsoff@yahoo.cn

恶魔 发表于 2008-4-15 19:37

陈寿福状态还好,只是非常的瘦


  从2007年8月16日被带走,soff到现在已经在看守所等待了6个月。
  年前,我拜托唯一能见到他本人的律师去看望他,回来后他告诉我,soff状态还好,只是非常的瘦……
  几天前与soff的妹妹通了电话,她告诉我,她和父母没有在家过年,因为她的父母无法承受老家那一如往昔“年”的气氛。
  老家的人并不知道soff做了什么,soff的父母也不完全明白,他们原本以为soff的世界很精彩,但没想到精彩过后,他却变成了精彩的牺牲品,血淋淋的在那里待人宰割……
  我告诉soff的妹妹,让她照顾好她的父母,这个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继续等待。
  挂了电话,我一直在想,我们在等待什么?……
  
200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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